一般不能。配偶分到的是股权的财产价值(折价补偿),不是股东资格。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且其他股东同意(放弃优先购买权),才可能变更登记让配偶成为股东。
来源文章:《婚前创立的公司,离婚时增值部分凭什么分一半?——婚前股权婚后增值的分割规则与裁判路径》
一般不能。配偶分到的是股权的财产价值(折价补偿),不是股东资格。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且其他股东同意(放弃优先购买权),才可能变更登记让配偶成为股东。
来源文章:《婚前创立的公司,离婚时增值部分凭什么分一半?——婚前股权婚后增值的分割规则与裁判路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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