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、1063条区分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范围,”投资收益”属共同、”婚前财产”属个人。”自然增值vs主动增值”是司法实务中对”投资收益”概念的细化解释,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裁判观点及各地审判实践,非独立法条。
来源文章:《婚前创立的公司,离婚时增值部分凭什么分一半?——婚前股权婚后增值的分割规则与裁判路径》
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、1063条区分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范围,”投资收益”属共同、”婚前财产”属个人。”自然增值vs主动增值”是司法实务中对”投资收益”概念的细化解释,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裁判观点及各地审判实践,非独立法条。
来源文章:《婚前创立的公司,离婚时增值部分凭什么分一半?——婚前股权婚后增值的分割规则与裁判路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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