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› 法院判决配偶成为股东,其他股东还能说“不行”吗?
法院判决变更股权登记属于司法裁判行为,不适用优先购买权“行使”的程序。但法院在判决时会主动衡量公司人合性,实践中配偶胜诉率有限,多数以折价补偿结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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