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了。法释〔2026〕6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,其第八条规定,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、职务侵占罪、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标准,分别参照受贿罪、行贿罪(单位行贿罪)、贪污罪、挪用公款罪的标准执行,不再按原“二倍、五倍”折算。同时刑法修正案(十二)已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、为亲友非法牟利等背信行为延伸适用于民营企业内部人员。
变了。法释〔2026〕6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,其第八条规定,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、职务侵占罪、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标准,分别参照受贿罪、行贿罪(单位行贿罪)、贪污罪、挪用公款罪的标准执行,不再按原“二倍、五倍”折算。同时刑法修正案(十二)已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、为亲友非法牟利等背信行为延伸适用于民营企业内部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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