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7条,因公司设立、确认股东资格、分配利润、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公司注册在深圳哪个区,通常就由该区基层法院一审;标的额较大或案情重大的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。若争议实质是股权转让款等合同给付之诉,也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。
依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7条,因公司设立、确认股东资格、分配利润、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公司注册在深圳哪个区,通常就由该区基层法院一审;标的额较大或案情重大的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。若争议实质是股权转让款等合同给付之诉,也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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