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› 章程写了”继承人不得继承股权”,是不是太冷血、法律不认?
不冷血,法律也认——但前提是给钱。排除的是”股东资格”(人合性权益),继承人仍获得股权的公允对价。司法否定的只是”既不让进门、又不给钱或给象征性价格”的条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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